我公司就“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2021-2022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发出公开询价,现诚邀各方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项目名称: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2021-2022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2.服务对象: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所在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退出企业第二联合留守处(非法人单位)所辖各企业。
3.采购内容:我公司在2021-2022年度需要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律师团队,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时、准确地审核相关规章制度,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及代发律师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参与各项风控会议且出具法律意见等相关法律事务。
4.服务周期:采用“1+1”模式,即在2021年9月-2022年8月一年合作到期前,我公司根据法律顾问团队的日常合作进行考核评价,若服务水平满足我公司工作需求,则续约一年。
5.服务要求:
(1)协助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招投标文件、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公司公函等;
(2)为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处理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议案、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依据,必要时根据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的要求列席会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签发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
(3)应第二留守处要求,参加所信访或委托项目相关事宜的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接受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5)对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所涉的各类法律纠纷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或法律风险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参与调解,必要时,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经第二留守处询价,有偿代理仲裁或诉讼案件;
(6)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经第二留守处询价,有偿为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提供其他专项法律事务,如股权转让、公司清算、不良资产处置、信访纠纷等法律服务。
(7)律所应在收到第二留守处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律所应在收到第二留守处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
(8)常年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拥有为省国资委出资的一级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9)服务期内,至少委派一名律师每年安排至少1次统一为第二留守处员工进行现场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由第二留守处指定。
(10)服务期内,根据留守处需要,至少委派一名律师每年安排至少1次来第二留守处参加法律咨询会,现场解答第二留守处所辖企业的法律问题。现场咨询律师人选的委派、更换均应事先得到第二留守处的认可。
6.采购预算:2020-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报价不得超过20000元。
7.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8.有效收件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2021年8月20日17:30。
二、供应商选定标准
□合理的最低价(合理指已满足采购5R原则,适价、适质、适量、适时、适地)
?综合考量
□其他标准: 按谈判文件要求 。
备注:综合考量考核要素包含商务部分、技术服务方案、报价。
三、报价要求
1.文件要求(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成立日期及相关荣誉情况;律所分所数量,请详细说明全国分所数量;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情况,请说明目前律师事务所持证律师从业数量,并详细说明为我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的组成,包括成员分工、工作经历、各自擅长的诉讼领域及近三年内(2018年到至今)所获得过省/市律师协会授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的情况。
(3) 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我公司上述服务要求对应的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档案管理措施等。
(4) 近三年(2018年到至今)的业绩证明,拥有为省国资委出资的一级国有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经验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作通知书复印件(三者均可)作为业绩证明。
2.报价方式:书面材料密封报送,封口加盖公章。
3.报价为含税价,且注明发票类型及税点,报价文件需提供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且报价文件内容信息以最终交付至我方确认的为准。
四、联系方式
1.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0号闽东科研所5层
2.联系人:王明柳
3.电 话:0591-83702168,13514065568
4.邮 箱:354812093@qq.com
备注:如报价人需附件以外的资料,请及时联系上述联系人。
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
2021年8月12日